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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利的新颖性
  • 作者:云信知产ME
  • 发表时间:2021-01-20
  • 来源:云信探知知识产权
  • 浏览次数:0

专利的新颖性是非常重要的,专利重要突出他的新,如果专利毫无新的表现,那么申请专利之后必然会被驳回;那么一般知识产权局在进行专利审查的时候有哪些审查标准,如何判定专利是否具备新颖性呢?
 
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:
 
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丧失新颖性:
 
一是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;
 
二是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;
 
三是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。
 
专利新颖性的客观标准
 
1、公开标准
 
公开与否,是区别新旧发明、新旧实用新型专利,以及判断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是否具有新颖性的重要根据。
 
2、时间标准
 
同一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可以由两个以上的人分别独立地创造出来,那么,判别谁的发明具有新颖性,就有一个时间标准问题,这是认定发明或者实新型专利是否具有新颖性的第二标准。
 
3、地区标准
 
主要指在法定地区内未被人们所公知公用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,均可被确认为具有新颖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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